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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这是夏日的午后,公园里没什么人,这个小山丘的林子里,就我和寇云两个。
这是一把枪,还带着寇云的体温。
“哪儿来的,这不是被兔唇
,抓住。
我又不准备拿枪做大案,也不准备在警察发现的时候公然持枪拒捕,带着枪在身上,除了麻烦还是麻烦。
“不能随便扔,还是埋掉吧。”
趁着四周无人,我蹲下身子,直接拿枪做工具,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。
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,谁管它。
寇云得了我的嘱咐,在旁边站岗放哨,以防被人发现。
“喂,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,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。”
我一边挖一边说。
“不大,绝对不大。
再说那时候这么乱,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。”
“小姐,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,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。”
我歪过头看她。
(2)寇云不好意思地摇头。
“还有种东西这几年很流行的,叫针孔摄像,你要是不知道会很危险的。”
“针孔摄像?和打针有关系吗?被扎到会不会很痛?”
寇云一脸怕怕,看到我一副败给她的模样,不好意思地说:“哥,我从村子里出来不久,很多东西都不太懂的。”
“你们村子是与世隔绝的吗?”
我知道现在农民也很新潮的。
“差不多吧,我们基本上都不出来的。”
我心里好奇,不过还是先解释了什么是摄像头和针孔摄像。
“哥,你放心吧,我速度很快的,摄像头多半拍不到。”
我摇摇头,心想这小丫头还在嘴硬。
这时候我已经挖出一个颇深的洞,枪管里也塞满了土。
我把枪放进去,站起来用脚把旁边的土拨进去,却突然想到一件事。
先前从看守所里逃出来的时候,自始至终,寇云都拉着自己的手往外冲,一步也没有停过,她怎么会有机会捡枪?莫非是别的什么人捡了在奔跑中递给寇云,她把这一点瞒着我,现在却看着我把枪埋掉,这个满口叫我哥的小女孩,究竟有怎样的图谋?我心里方自一懔,又觉得不可能。
这把枪应该就是警察被踢飞的那一把,踢飞的方向,也和当时人流冲出去的方向差不多。
可在我的印象里,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过枪啊。
寇云说她捡枪的速度很快,难道说这并不是嘴硬,确实很快?在奔跑中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把枪,并不是说就绝对不可能。
我脑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:一群人发了疯似的拼命往看守所外面跑,混杂在其间的一个小女孩在奔跑间以脚尖轻轻一钩一挑,地上的枪腾空而起,被她一把抓住,塞进衣服里。
这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钟。
难道会是这样?然而这样的动作,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,就算是警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,肯定也做不到,因为一般的对抗不需要用到这种程度的技巧。
那么一个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这个动作的人,要经受怎样的训练,又为什么要经受这样的训练?这样一路想下去,我发现这个名叫寇云的女孩着实不简单,脚上的动作也放慢了。
低头看看土已经差不多被踩平,我转回身看着寇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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