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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再世为人(第1页)

被林鬼光顾后,我那青紫丑陋的身体很快变成一具干尸,可林鬼肯定没想到,它们今晚吃的,是最后的晚餐!

它们把我的生气当做食物横扫一空,而我的魂魄,把它们的死气当成能量,吸了个干净!

十几只林鬼瞬间便化作我的养料,滋养我的魂魄变得强大有力,能量充盈的感觉还没享受多久,便感到一股强劲的力量拉扯我,这感觉并不陌生,是我要回身体里的前兆。

千万别,我不要回到干尸身体里,那以后就真成大粽子了!

我的灵魂叫嚣着,但现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最后还是被拉回身体里。

接着便是寂静,绝对的静,有别于喧闹的丛林,我想确认身处的环境,却转转眼球,没有睁开眼睛,因为不想看到自己变成干尸的身体,可是干尸有眼球吗?眼球早就干瘪了!

不对,我怎么还觉得冷?大粽子应该没有知觉才对。

心里一连串的疑问迫使我不得不睁开眼睛,然而,入目漆黑一片,伸手不见五指,我颤抖着用左手摸摸右手,皮肤有弹性,体温偏低但也有温度。

身体变成干尸是我亲眼所见,那现在这是怎么回事?

我坐起身,屁股不小心压在了头发上,痛得一龇牙,忙把头发拽出来。

什么时候头发这么长了?李妙雪是标准的披肩发,此刻却是齐腰发,心里顿时咯噔一下,别是又失忆了吧,这次又是五年?

我伸出双手四处摸索,小心地蹭着地皮走,这里的环境给我的感觉和女王墓很像,有属于地下世界的死寂和阴冷。

我把身处的空间摸个遍,大概确定是间石头屋子,用碎石和泥土搭建而成,屋里没有照明的东西,我摸到门边,打开门来到屋外。

扑面的土腥气和植物*的气味让我排除了回到都市的可能,我喊了一声,声音传播很远,说明这地方空旷、无光,看来此处不是和女王墓像,而是和峡谷祭坛很像。

一路磕磕绊绊走了许久,总算看到一点光,而且是自然光,我欢呼着朝那光跑去,到了近前发现是在一棵枯死的大树底下,树的根须垂在头顶上方,树干中间是空心的,阳光从树顶照射下来,给这暗沉的地下世界带来一丝光明。

这棵树少说也有五个合抱粗,一般的树林已经很难见到这么粗的老树,我恐怕又莫明来到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了。

借着光线看向自己的新身体,这具身体穿的衣服脏的要命,根本看不清本色,和破布条似的挂在身上。

皮肤表面全是干泥巴和灰土,不过衣服下面盖住的皮肤紧致白皙,大概做野人的时间不太长。

有一点我可以肯定,这不是李妙雪的身体,新的身体更高挑修长,尤其是腿,和丝袜广告上的模特一样,好看到天怒人怨,还有上围,明显大了一号!

听说过捡金、捡银,没听过还有捡身体的,世界之大,当真无奇不有。

当然,我也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,白捡个身体总比做干尸好!

享受够日光浴,我便继续赶路,出口没找到,却找到一个吓我一跳的东西,一个死人趴在大石头上,穿着不知哪国的军装,看相貌是个外国人,红头发、高鼻子,眼睛闭着看不出颜色。

我围着他看了看,哪料到他突然睁开眼睛,我离他比较近,猝不及防被他一把捉住手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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