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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到这里,就真的结束了。
坦白说,这本书能被这么多人喜欢,是我一开始没敢想的。
我写作时很爱用形容词——大概是小时候写作文留下的习惯总怕不够细、不够满,于是把情绪和画面一层层堆上去。
写的时候很痛快,回头再看却常常显得拖沓、冗余;有时候甚至因为用力过猛,把本该清晰的故事线写得发散、失焦。
但也正因为这样,我才更清楚你们愿意一路读到这里,愿意在评论里接住我那些絮叨、偏执、过分用力的段落,是一种很难得的温柔。
写这本书的过程中,我反复经历过“觉得自己写得很差”
“想删掉重来”
“又不舍得”
的来回拉扯。
很多时候不是情节把我推到下一章,是你们的反馈把我推到下一章。
在这本书最初的设定里,其实只有二十万字,是个中短篇。
那时我给它预留的结局很简单谁也不选。
关于“双男主”
的争议,我想在这里说明一下。
在我心里,陆峥也好,秦湛予也罢,都是男主。
但“双男主”
对我来说,从来不是一道必须做完的选择题,更不是女主必须同时拥有两段结果的保证书。
我理解的双男主,是两条同样重要的关系线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女主的人生,推动她往前走,也照见她的不同侧面。
他们都重要,但“重要”
不等于“必须在一起”
;他们都深刻,但“深刻”
也不一定要用婚恋关系去盖章。
就像两束光,让顾朝暄看清自己的渴望、软肋、边界和选择权。
而她最终选谁,或不选谁,并不会否定任何一段关系曾经存在的重量。
因为有些关系的意义,本来就不靠结局来证明。
严格意义上来说,顾朝朝不是那种特别讨喜的姑娘,她少年时冲动又热血,脾气上来不太会拐弯。
但我挺佩服她的底色——她认准一件事是对的,就敢站出来,哪怕要付代价也认。
我写她,可能是因为她身上有我缺的那些勇气。
现实里我其实挺冷漠的。
我对法律也没什么信仰滤镜,不会把它当成永远正确的答案。
更多时候我只觉得它是一套规则——能用、但也有限;能保护人、也可能来得太慢。
所以我不会一看到弱者就冲上去帮,我更习惯旁观,先想清楚这事会发展成什么样、我能不能兜得住、会不会把自己也拖进去。
很多人都说,出身在那种家庭,朝朝的性格不该这么天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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