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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喜欢这本书的原因,是苏风眠。
他每次想到苏风眠,一个人失魂落魄,都感觉自己是在庸人自扰之。
自讨苦吃,他想从中学着及时止损。
奈何书的内容他不太感冒,讲的是社会焦虑人群,男主有些痴狂,偏执,开篇就在精神病院待了几个星期,说话没头没脑,不讨季知非的喜欢。
但是,他通常都会看上好一会儿的读书评论。
排在前面的精选千字评论,他第一天打点开这本书时就看完了,还反复看了好几次,每次看他都笑自己也真是够闲的。
他这会儿又开始翻找最新评论,有一条倒让他手指顿在屏幕上。
“我爱你是庸人自扰。
这句话和书没关系,只是特别想说”
。
评论的时间是十分钟前,一个叫“游荡在风里”
的书友。
这人名字也好听。
所有与风有关的,季知非都很喜欢。
可能这就是他会喜欢苏风眠的原因。
或者说,其实因果关系要反过来。
季知非尝试着回复对方一句,奈何实在没什么文采,他苦笑,自己实在是不会表达情绪,痛苦也好思念也罢,喜欢不喜欢他都不会表达。
季知非只能删掉了所有反复斟酌的文字,最后点亮了评论右上角的“心”
。
他非常感谢所有软件几乎都有“点赞”
这个功能。
“您收到一条点赞”
。
苏风眠的手机叮咚响了一声,手机锁屏界面显示了这一句话。
只是苏风眠此刻并没有在看手机,他在厨房,守着那一锅老火粥。
玻璃锅盖里部沾满了水雾,因此看不见锅里浓稠的粥料。
老火粥一般需要煲上好几个小时,苏风眠在去医院之前就开火煲了,现在回到家发现它还差一点火候。
这样煲出来的粥虽然不大健康,但味道好,他希望叶傅轶会喜欢。
又等了几分钟,苏风眠搓搓手,把火关掉,待到粥里过稀的水分收了收,雾气凝结成水珠,冷却了一点后,他才非常具有仪式感地戴上隔热手套,揭开盖子,白茫茫的蒸汽冒出来,像仙境。
与此同时,他听到了浴室花洒洒水的声音停下来了,几秒后又传来浴室门打开的声音——叶傅轶洗完了澡。
“很香,你在做什么?”
洗完澡后,叶傅轶没那么疲倦了,他擦着头发,走到厨房这边看,看见苏风眠端着一个白色的瓷碗,里面盛满了粥,里头还有煲得很滑软的肉。
“煲粥啊,你做完手术,给填填肚子补一补。”
苏风眠回答,将这一碗粥小心地放在餐桌上。
叶傅轶爽朗地笑起来:“你这话说得好像是我做了手术一样。”
“难道不是吗?”
苏风眠疑惑地抬头看他,他没有听懂叶傅轶的意思。
叶傅轶觉得此时的苏风眠是可爱的。
苏风眠的确是可爱的,不会有人否认这个问题。
但是他莫名地想起了季知非,以及刚才在医院苏风眠看季知非的眼神。
他的眼睛像长在季知非身上的樱桃,带有光泽且生动——其实我这是一个很没逻辑的主观判断,叶傅轶自我圆说,苏风眠眼睛就长那样,而不是因为他有情绪。
叶傅轶不做声,低头吻他,在他唇上盖了个章:“没什么,一起吃吧。”
“好。”
苏风眠把勺子给叶傅轶,叶傅轶没有接,端着碗就喝了,咕噜咕噜响。
苏风眠皱眉:“你也不怕烫。”
“不怕,也不是很烫。”
叶傅轶说着,点开手边的手机,看一眼时间,“风眠,我过一会儿要出去一趟,你早点休息。”
“出去?去哪?这么晚了,你又刚做完手术,不累吗……?”
苏风眠心里咯噔一下,疑惑着,捏着勺柄的手指无意间力气大了,指尖发白。
“我一个朋友今天从加拿大回来,我要去机场接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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