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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(第3页)

战乱之中的百姓一度被称为“两脚羊”

,军队缺军粮了,就把温顺的百姓赶着当储备粮;地方上横行的贼寇没粮了,也是拿他们当粮食吃。

谁叫他们手里没武器、无力反抗呢?

他们的肉比猪狗还便宜,猪狗急了还会咬人,杀猪杀狗得费不少功夫,杀寻常百姓就简单多了。

那些个吃人的家伙还给男女老少的肉起了名字,老瘦男子叫“饶把火”

,意思是得多烧几把火才能把它炖到能入口;年轻妇人则叫“不羡羊”

,意思是比羊肉还鲜美。

李时珍瞅了眼霍善的小身板,继续给他讲文化人记录的吃人史:【像你这么大的小孩儿也有别名,叫‘和骨烂’,下锅一煮,骨头都能炖烂,香的嘞。

霍善睁大了眼睛。

没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过分的事。

吃人就吃人,怎地还要给人分门别类地起名字。

霍善正震惊着,就听身后有人喊他:“阿善!”

霍善转头一看,不是他太子叔又是谁?

霍善马上忘记了他刚认识的郎官朋友,高高兴兴地跑过去喊人。

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的郎官忙起身向刘据见礼。

刘据免了众人的礼,表示自己只是来接霍善的。

霍光心中也有些讶异,他以为刘据只会派人过来接人,没想到刘据竟是亲自来了。

不过想到霍去病认回儿子以后的种种表现,霍光又释然了。

堂堂冠军侯尚且如此,年方十一的小太子被只奶团子迷惑又有什么稀奇?

霍光一路送太子与霍善到郎署外。

霍善挥别自己亲叔,还有点心事重重。

刘据印象中霍善一直是快快活活的,见他这般模样不由关心道:“怎么了?”

霍善问刘据:“你听说过两脚羊吗?”

刘据懵逼。

这是宋代的说法,他不可能听说过。

霍善积极地把“饶把火”

“不羡羊”

“和骨烂”

等等人肉别称讲给刘据听,并且有样学样地瞅着刘据说像他这样的应该也算是两脚羊中的“和骨烂”

刘据:“……”

这是什么令人毛骨悚然的叫法?!

刘据追问:“你是从哪听来的?”

霍善回想了一下李时珍的表述,不太确定地说道:“应当是草原人说的吧。”

他也不知道是谁讲的,只知道李时珍说的是草原人为祸中原才出现这种惨况。

刘据想到霍善身边有个匈奴休屠王之子金日磾,只觉他是从金日磾那儿听来的。

想到大汉黔首竟被匈奴人这般称呼,刘据气得脸都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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