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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每如此的时候,他都会感叹般说一句:“大都市的水,果然养人。”
他在这个S大都市里,还没有呆上个两个月呢,就已经忘记了包括“高考失利,黄俊雅”
在内的所有事。
他也第一次切身实际的懂了“指头告了消乏”
是什么意思。
都说“上有天堂下有苏杭”
,但唐森他没有去过那“苏杭”
,更没有见过“天堂”
,他只是坐车赶往T镇时,在S大都市里穿插了一次,就已经觉得这个S大都市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“魔幻之都”
,简称“魔都”
。
他还没有见过那些“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,千呼万唤始出来,犹抱琵琶半遮面”
,更没有见过那些“几处早莺争暖树,谁家新燕啄春泥。
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”
呢,就已经堕落了。
他忘了来时“风雨飘摇,江山不稳”
,走时“气势如虹,不撞南墙不回头”
了。
他迷失了他自己,他没有喝孟婆汤,就已经把今生来时路给忘了,更何况他还不信轮回转世,那管它前世往生。
正当他想在网上寻奇猎艳般想找个女网友,而去上网的时候,他再一次的登上了他的即时通讯。
他加了一个女孩子,而这个女孩子,竟然是他的笔友。
他们聊的很开心,以至于又让他回想起了他的“年少轻狂,意欲仗剑平四方”
,“七尺男儿汉,顶天立地立神龛”
。
突然的,他就有些感伤,感伤自己,感伤世事弄人,并且,对自己的迷失,感觉十分的惭愧。
后来,他们又聊了两次,那彭瑶竟然说,要过来看看唐森。
走上社会了,唐森也没有介意,说:“好的啊,你过来吧,我接你。”
彭瑶来的那一天,是一个休息日,大家都休息。
他发第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块,没有什么钱,但依然硬着头皮,陪着彭瑶逛他那镇上的街市。
唐森他很开心,虽然有点窘。
彭瑶也很开心,倒显得比在校时开朗了很多,也变的更女人了。
她还学会了简单的化妆,甚至还涂了一点淑雅的口红,修了眉毛。
她头发黑亮亮的,由上学时期的短发,变成了中长发。
用一个“卡哇伊”
卡通发饰把它扎成了一个马尾,在肤白如雪的两肩上,扫来扫去的。
她穿着显青春魅力气息的阳光色系的吊带衫,把那胸前的两个正常发育的香瓜,兜的很紧。
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牛仔裤,把身姿塑了起来,本来就细长的腿,更显得有姿势了。
脚上呢,还穿上了五厘米左右的高跟鞋,让她散发出了都市丽人般的气质,不再像个村姑了。
她一点的都不扭捏,笑起来也很放得开,都是张大着嘴巴,恨不得能把满嘴的皓齿笑出三十六颗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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