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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到第二天早上,孟凡竺还没有回来,我爸不知道搞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买台电脑,一大早就拖着汪浩博去了电脑城,我还没起床,被落下了。
孟凡竺的爸妈看我一个人在院子里刷牙,热情地招呼我去他家坐坐,但一进门就不停地跟我说小时候你还在这张桌子上尿过尿呢,还在这儿拉过屎呢,还在这儿喝过奶呢……
我听得一头冷汗,尴尬地笑。
我坐在那张曾经孟凡竺带婷姐回来坐的那张沙发上,看着他爸妈把不用的东西打包,一会儿他妈抱着一个纸箱子走过来,说:“露露,你看,这一箱子都是你小时候写给小凡的信呢!”
我坐在一堆不知道是要还是不要的盒子中间翻这些信,看着自己幼稚的笔迹。
我不确定所有的信都在这里,但一定是大部分。
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一直收着这些信,当时他好像是这么说的:“留着这些信其实也没用,只是当时觉得别人写给自己的信扔掉不好,后来想扔掉的时候,发现已经有几百封了,又有点舍不得,所以一直留着,虽然不会再拿出来看,但却不是可以随便扔掉的东西。”
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完全明白其中的道理了,就好像有一件已经过时的衣服,自己知道不会再穿,却不一定会把它扔进垃圾桶或者送给别人。
就算我不喜欢,还是要让它在身边。
很久以前的我对于孟凡竺的感情,可能也是这个道理吧。
我在孟凡竺到家之前离开了,我不想撞见他,免得彼此尴尬。
孟凡竺爸爸真的在附近的酒店订了两桌,大杂院所有人都被要求参加。
人太多,大人们被离愁别绪充斥,推推搡搡中我们的座位就成了这样——我的左边坐着孟凡竺,右边坐着汪浩博。
我拿出手机对孟凡竺说:“我们一起拍张照吧。”
孟凡竺没拒绝,还非常配合地做出开心的样子。
“咔嚓——”
这声音真像一把剪刀。
我知道,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!
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,醉得不省人事,听说是汪浩博将我扛回去的。
第二天醒来汪浩博坐在床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:“露露,你还是很爱孟凡竺吧?”
我头疼,疼得像戴了紧箍咒一样,却厉声反驳道:“什么爱不爱的,你一个卖红薯的矫情个屁!”
汪浩博看着我,不作声。
我突然卡带了,也不知道说什么,两个人都不说话,沉默着沉默着,我抑制不住地哭了。
柜子里的那两件衣服还在,新衬衫和新裙子。
我翻出来,想再穿一次,可惜已经穿不上了。
还是新的呢,一次也没有穿过,就穿不上了。
岁月并不是把杀猪刀,只不过是把人变成了猪。
我抱着衣服死了人一样号啕大哭。
是的,是死了人,是原来的那个我死了,死在爱孟凡竺的路上,我把自己杀死了,我爱死了。
汪浩博看着我,说:“你别哭了,有我呢!”
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,站在窗口朝外看,那是我少女时代无数次偷看孟凡竺的窗口。
半晌,外面有了动静,汪浩博轻声对我说:“他要走了,一家人带着行李,你要不要出去送别?”
我摇摇头,死人又怎么送别呢?
让那个曾经深爱的人,就这么留在回忆里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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